2018年10月份各税种(基金)的申报期限:
增值税、消费税申报期限至10月24日
企业所得税申报期限至10月24日
废弃电子电器处理基金申报期限至10月24日
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期限至10月24日
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期限至10月24日
印花税、土地增值税、资源税申报期限至10月24日
城建税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税申报期限至10月24日
个人所得税申报期限至10月24日
车船税、环保税、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、社会保险费、工会经费及工会筹备金等其他税费申报期限参照各地规定执行。